创新执法机制,推行柔性监管。落实涉企行政执法“三书同达”制度,今年以来向企业送达“信用修复告知书”“行政合规建议书”累计60余份,切实保障合法权益。发布《滁州市生态环境执法领域企业合规指引清单》,梳理生态环境领域18种常见违法行为,明确给出合规建议,有效减少企业因不懂环保法规而造成的“无心违法”现象。践行涉企柔性执法理念,今年以来对5家积极改正违法行为、主动履行生态损害赔偿责任的违法企业适用从轻处罚。
改进信用服务,提升治理效能。落实《失信行为纠正后信用信息修复审核规程》,实现信用修复证明材料本地办理,大大提高信用修复便捷度,今年以来为20余家失信企业开展信用修复。全面落实《安徽省企事业单位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(试行)》,对全市2128家纳入评价范围的企业开展环境信用评价,根据初评结果,2023家参评企业获得“环保良好单位”及以上等次,优良率达95%以上。
完善标准体系,助力低碳发展。强化地方标准体系建设,公布实施《废包装桶回收再利用技术规范(DB3411∕T 0039-2024)》,填补领域内地方标准空白。发布长三角区域首套气候投融资地方标准《气候投融资企业碳账户核算方法(DB3411/T 0052-2024)》《晶体硅光伏组件产品碳足迹核算指南(DB3411/T 0050-2024)》《锂离子电池产品碳足迹核算指南(DB3411/T 0051-2024)》3项地方标准,为企业碳交易提供更加细致完善的标准核算体系。